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

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辦理會員異動作業要點-110.04.23通過

2021-05-25
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辦理會員異動作業要點
110年3月23日第15屆第2次法規與倫理委員會議擬訂
110年4月23日第15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 依據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章程第五至十三條、第十五至十六條、第三十四至三十五條,制訂本要點。
第二條 入會及資料異動:
一、 符合本會章程之入會資格者,得依規定申請入會。
二、 申請:線上填寫個人資料及兩位入會介紹人會員編號。
三、 會費:
1. 入會費:會員新台幣壹仟元,團體會員新台幣參萬元,準會員新台幣參佰元。
2. 常年會費:會員新台幣壹仟元,團體會員新台幣參萬元,準會員新台幣參佰元。
四、 繳費方式:資料填寫完畢提交申請後,下載繳費單繳費。
五、 資料異動:會員得自行上網登入更新。
第三條 會員權益:
一、 參加本會年會及其他各種活動。
二、 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三、 免費閱讀本會各種刊物。
四、 享受本會所舉辦各種活動優待權利。
五、 本會名譽會員、贊助會員及準會員無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第四條 會員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
二、 擔任本會指派工作。
三、 繳納會費。
第五條 出會: 
一、 本會會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1. 死亡。
2. 喪失會員資格者。
3. 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除名者。
二、 會員經出會者,已繳納之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 退會及暫停資格:
一、 自動退會:依據本會章程第三十五條規定:「本會會員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者視同自動退會。」自第三年起不計年費,暫停會員資格。
二、 登記退會:主動以書面登記暫停會員資格者,次年起不計年費。
第七條 復會:
一、 申請恢復會員資格者,應繳清未繳年度及當年度之常年會費。
二、 以書面或電聯會員業務承辦人員索取繳費單,繳費入帳後即追溯恢復會員資格,享有會員權益。
第八條 本要點經本會理監事會議核定通過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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