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日期:112.10.25
一、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訂定「臺灣臨床藥學會 藥事人員繼續教育審查認定及登錄業務作業原則 」據以辦理藥事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審查、積分採認與個人繼續教育證明審查認定及登錄作業事宜。
二、申請藥事人員繼續教育課程審查,需提交完整申請資料並完成繳費。如資料不符合規定,將退回請補件或重新送件。審查通過者會核發認證字號。
單位申請活動積分審查說明
(一) 資料準備:
1. 申請單位須具備本網站之單位帳號。
2. 線上填寫活動資料後送件。
3. 申請資料未完備者,將退回補件或不予通過。
(二) 審查及費用:
1. 不足5點500元、5~20點800元,超過20點為50元/點。
2. 審閱期不足28天會加收急件費,1~6天2000元,7~13天1500元,14~20天1000元,21~27天500元。
3. 繳費與補件應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完成。
4. 補件逾期結案,需重新送件及收費。
5. 審查通過後課程時間、講師、題目異動,請EMAIL聯繫本會。
(三) 課後回報:
1. 請務必回報到課學員名單。(學員積分請上傳至衛生福利部積分管理系統)
2. 上傳學員簽到單、活動照片、電子講義、 滿意度調查結果至本會網站 (106年10月前申請者請EMAIL提供資料)。
個人申請積分認證步驟說明:
1. 申請人須登入醫事人員系統線上填寫資料,並上傳佐證檔案送件。
2. 審查費50元/點。(申請急件處理加收300元)
3. 申請資料未完備者,將退回補件或不予通過。繳費與補件應於接獲通知後一週內完成。補件逾期結案,需重新送件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