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4年5月26日衛授食字第1141413259號函
主旨:「再生醫療製劑組織細胞提供者合適性判定辦法」草案,業經本部於114年5月26日衛授食字第1141413261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說明:
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聯絡人:詹小姐。
(四)電話:02-2787-7481。
(五)傳真:02-2653-2072。
(六)電子郵件:mlchan@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