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處彙整選舉常見疑問集供參考(更新日期:2024.03.18)
Q:會員可以連署推薦幾位候選人
A:會員可以分別連署推薦(1)同選區的會員代表候選人、(2)理事候選人、(3)監事候選人,各一位。
Q:推薦候選人需要幾位會員連署
A:十位
Q:連署的十位會員包括被推薦候選人自己,可以嗎?
A:凡具有會員資格者,可以連署自己或其他會員為候選人。
Q:欠費會員可以連署嗎?
A:欠費、正常、永久會員都屬於有效會員有選舉權,有權連署及被推薦。欠費會員於114年12月31日之前繳清會費即恢復狀態為正常會員,未繳費則於115年1月停止計費暫停會員資格。
Q:網路會員帳號持有人具有選舉權嗎?
A:網路會員不是繳費會員沒有選舉權。
Q:網路會員要如何轉為繳費會員?
A:先登入網路會員帳號,線上申請加入會員,填寫個人資料及介紹人會員編號後下載繳費單繳款。待入會介紹人認證通過及收到會費後正式生效,會員資格追溯至繳費日。
Q:停權、退會的繳費會員有選舉權嗎?
A:停權、退會狀態者無選舉權,於選舉年的5月31日之前繳清欠費及當年度會費者,即恢復狀態為正常會員具選舉權。
Q:準會員可以連署嗎?
A:準會員(學生)沒有選舉權。畢業後可以線上申請轉為一般會員,正常繳費即有選舉權。
Q:同一類的候選人可以連署多次嗎?
A:同一類的候選人只能連署一位參選,重複連署無效。
Q:如何知道會員屬於哪個選區、哪個投票處所?
A:會員個人可以登入網站,查詢自己登記的通訊地,對照網站公告的選區投票處所郵遞區號表,確認選取與投票處所。醫院主管可以來信索取所屬會員的通訊地郵遞區號名冊。
Q:會員的選區、投票處所能申請異動嗎?
A:選區及投票處所是與通訊地址郵遞區號連動。會員於選舉年的5月31日(含)之前登入網站申請異動個人資料,經過行政檢查程序生效,行政檢查時程為一個工作日。
Q:連署同一位會員為會員代表、理事、監事候選人,需要填三張連署表嗎?
A:同一批會員連署同一位會員為多個類別的候選人,只需要在連署表上多重勾選適當的類別「會員代表、理事、監事」,無須重複填表及簽署;推薦理事候選人或監事候選人,須一併填寫被推薦人的個人現職與學經歷資料表格。
Q:十位會員連署推薦必須要在同一張連署表上嗎? 能多張合併嗎?
A:聯絡人可以蒐集多張連署表確認有十位會員以上推薦同一位候選人後,用訂書針或迴紋針併寄到學會推薦候選人。
Q:連署的十位會員經秘書處事後驗證有不具有連署資格者,可以受理補連署單合併嗎?
A1:聯絡人於連署截止日前自行發現連署資格不符追加連署名單郵寄到秘書處申請合併,可以受理。
A2:秘書處驗證連署資格不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補件後一天(24小時)內以掃描email方式補件到承辦人信箱者,可以受理。(遇假日得順延,如週五上午11點通知之補件期限為下週一上午11點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