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臨床藥學會

公告本年度(108)選舉相關注意事項

2019-07-01
今年(108)將辦理會員代表選舉,注意事項如下:
  1. 本會選舉依據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本會章程及會員代表選舉辦法辦理。
  2. 選區:以108年5月31日通訊地址分區,造冊送內政部備案後印製選票及領票清冊。6月1日(含)後申請會員通訊處異動者,仍請至原選區投票所投票。
  3. 請會員依規定,在指定時間內抵達投票指定場所,攜帶印章及身份證件辦理報到、領票、投票。各區投票場所及注意事項公告於本會網站。
  4. 受委託代理投票者,請攜帶印章、身分證件及領票委託單(限同一選區/投票所一張),辦理報到、領票(一次簽領兩張選票)、投票。


第十五屆會員代表選舉領票委託單注意事項如下:
  1. 依內政部規定,每位會員只能接受同選區/投票所一位會員之委託。
  2. 請詳填資料,簽名及蓋章。如有錯漏,委託無效。
  3. 報到時須出示有相片之身份識別證件核對資料,方能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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